体能科学

兴奋剂入刑后的司法实践研究

史郝 (首都体育学院)

摘要


本研究以兴奋剂“入刑”后的司法实践为研究对象。首先,基于国内目录提出兴奋剂概念的司法转化路径,并对比违规处罚流程,指出“入刑”后执行更为高效。其次,探讨司法实践中的两大挑战:走私行为的罪名划分分歧与证据调查难度大。最后,就“入刑”后的司法保护路径提出相应建议。

关键词


兴奋剂;司法实践;走私;证据调查;罪名划分

全文:

PDF

参考


卢昌亚.运动兴奋剂概论[M].上海: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,1999.

王桢,李翊.兴奋剂刑法属性的司法认定研析——以《关于审理走私、非法经营、非法使用兴奋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为范本[J].山东警察学院学报,2021,33(5):38-44.

陈艳,王霁霞.兴奋剂入罪立法模式思考与建议——基于行为类型化的分析[J].天津体育学院学报,2020,35(3):269-275.

窦峥.审理走私、非法经营、非法使用兴奋剂刑事案件应注意的问题[N].人民法院报,2020-06-04(1).

李永升,袁汉兴.兴奋剂犯罪刑法治理体系的改进与完善[J].成都体育学院学报,2023,49(4):17-24.

Daniel Friebe.Landis Takes Case to US Federal Court[EB/OL].(2012-01-13)[2026-01-12].http://www.cyclingnews.com/news/landis-takes-case-to-us-federal-cour.

张友好.书证收集与程序保障——以当事人证明权的实现为中心[D].成都:四川大学,2007.

石纪辉,包涵.妨害兴奋剂管理罪的侦查难点及应对策略[J].辽宁警察学院学报,2025,27(3):14-20.




DOI: https://doi.org/10.33142/jscs.v6i2.19304

Refbacks

  • 当前没有refback。


版权所有(c){$ COPYRIGHTYEAR} {$ copyrightHolder}

Creative Commons License
此作品已接受知识共享署名-非商业性使用 4.0国际许可协议的许可。